海南省工商联关于2023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海南上榜民营企业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
各相关上榜民营企业:
根据《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海南上榜民营企业奖励资金实施细则(试行)》,现就开展2023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海南上榜民营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对象
2023年起,首次获评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组织发布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、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、中国民营企业服务业100强的海南民营企业。
二、奖励标准
2023年起,对我省首次获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海南民营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,对首次获评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或中国民营企业服务业100强的海南民营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,同时获评的不予重复奖励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《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海南上榜民营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》(在“海易兑”系统填写下载,需法人签字并盖章);
(二)企业营业执照;
(三)2022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;
(四)2023中国民营企业500强、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或中国民营企业服务业100强榜单发布文件(无正式文件可提交全国工商联官网榜单发布截图或纸质榜单复印件)、企业荣誉牌匾照片。
四、申报审核流程
(一)企业在“海易兑”系统中填写上传申报材料;
(二)海南省工商联组织开展材料审核;
(三)审核结果在海南省工商联门户网站和“海易兑”系统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;
(四)公示无异议后,海南省工商联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奖励资金。
五、其他要求
请各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于2024年5月10日前在系统中进行申报,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。
联系人:易乐,联系电话:65318124。
附件:1.《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海南上榜民营企业奖励资金实施细则(试行)》
海南省工商联
2024年4月22日
(此件主动公开)